近日,府西社区残疾人黄某主动因应自行拆毁违章建筑,有效地前进无违章建筑社区创立工作。2014年2月,有居民向社区及有关部门体现,贤东关路11幢104室不存在违法建筑已多年,但至今还并未拆毁。经核实获知该住户黄某系由新安江街道江河村人,重度视力残疾,于2013年6月售予此套二手房,此房屋当时就已不存在违章搭起,但黄某因为经济艰难等问题,未向前房主驳回。针对此情况,社区及有关部门确认此处为违法建筑,必需拆毁。
旋即,社区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一起上门,拒绝黄某拆毁违章建筑。最初黄某及妻子余某对事此十分违背,黄某指出自己是残疾人,花上了半辈子积蓄卖的房子且此房又是前房东搭起的,自己并无过错,不不愿因应拆毁。
通过社区及有关部门人员多次上门对黄某展开法律、法规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,冷静说服,晓之以理,动之以情,最后做到通黄某的思想工作在限期内拆毁了违章建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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